Posted by 张樊 on 23rd 12月 2006
奇虎与雅虎两“虎”围绕“流氓软件”的“口水战”已经打了半个多月,尚未分出胜负。尽管过多的“口水战”会让互联网的声誉扫地,对公司品牌造成伤害,但是这一事件对整个中国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推动作用是不可否认的,其代表了用户反对“流氓软件”的呼声。
而今,无论奇虎与雅虎两“虎”在“口水战”中谁会获胜,社会对“流氓软件”的关注已经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互联网公司都应该注意到广大用户对“流氓软件”的深恶痛绝,也应该注意到使用流氓软件来推广对自身品牌的巨大伤害。在腾讯科技围绕“流氓软件”开展的一个调查中,65363名受访者中73.53%的人认为通过流氓软件来进行推广会给企业品牌造成负面效应。在这一事件进行当中,众多互联网公司都纷纷去除“流氓软件”。两虎之争的一方主角周鸿祎就说,部分涉嫌或者曾参与流氓软件的企业已经“改邪归正”了。像猫扑、青娱乐等都找他谈过,主动谈,并表示了要改过的态度,“这就是收获!”当然也包括近来已经将反“流氓软件”付诸实际行动的中搜。
从中搜的一些市场行动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互联网正在去流氓化的趋势。中搜作为一家搜索引擎公司,也如雅虎、百度等搜索公司一样开发了一些搜索引擎软件,其中也一样采用了“流氓软件”的方法来推广。中搜开发的网络猪和划词搜索软件在中国网络行业协会去年公布的“十大流氓软件”中赫赫在列。
今天看到一条新闻称,中搜已经在上周五宣布划词搜索将不再有捆绑推广和弹出广告的行为,而且正式上线为划词搜索专门设置的软件卸载平台。联想到不久前,中搜推出IG浏览器测试版,采用网民自愿下载安装的方式进行推广,不存在和其他软件的任何捆绑行为,已经开始暴露其想打造绿色软件平台的意思了。
相比猫扑、青娱乐等公司对反流氓软件的表态,中搜应该说是“十大流氓”软件中第一家正在将去流氓化付诸行动的公司。这一点应该值得我们为之叫好,佩服其勇气。但实际上中搜应该是看清楚了“流氓软件”对自身品牌的巨大伤害,放弃划词搜索是“刮骨疗毒”。划词搜索让中搜背上“流氓公司”的骂名,这种强制性、无法泄载的安装尽管能够带来一时的收益,但长期以往必将让用户对其敬而远之。此时放弃,虽然可能会带来访问量及收益的减少,但能够换来品牌的树立。从公司长久发展来看,品牌的树立要远超过短期的经济效益。
流氓软件是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一个怪胎,整个产业都纷纷用这种办法来推广软件,源自于对利益不择手段的追求。当人们停留在“互联网经济就是注意力经济”的认识上,就会想法设法吸引用户的眼球,强迫用户接受信息。众多网站采用了流氓软件的做法,捆绑安装、难以泄载、自动弹出广告等手段都成了它们惯用的手法。一家采用,其余蜂拥而上。搜索软件领域的“流氓软件”扎堆就说明了这一点,“十大流氓软件”中涉及到网络搜索的就占到一半。
时至今日,流氓软件已经成为了互联网社会的一大公害。互联网公司特别是发展中的互联网软件企业,继续靠流氓软件来推广,必将遭来一片骂声,遭到广大用户的抵制,被市场所唾弃。也就是“流氓软件”的推广已经不再适用于互联网企业。发展中的互联网公司应该以“绿色软件”给广大用户一片安全与健康的网络环境,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才是上策。但愿中搜的所作所为会落诸到实处,而不是在“做秀”。
Posted in 未分类 | 1 Comment »
Posted by 张樊 on 23rd 12月 2006
iTunes在在线音乐下载领域占据了超过80%的市场份额,当然是合法的在线音乐下载领域,让诸多人眼红。任何一个意图进入在线音乐下载领域的互联网公司都把超过iTunes当作目标,长期以来是克隆,但无一成功。如今SpiralFrog强势杀入在线音乐下载领域,带来的是对iTunes模式的变革——免费提供下载,靠广告来收入。在线音乐下载领域遭遇到了商业模式的变更。
互联网长期有收费与免费商业模式之争,但是合法的在线音乐下载一进入我们眼帘就是收费,在常理上也是付费取得版权许可使用。如今SpiralFrog以免费模式杀入在线音乐下载领域实际上就是使用了互联网上最原始也是最普遍的手法。淘宝曾经就靠免费将看似异常强大eBay市场份额夺走一大半。SpiralFrog能够提供与iTunes无差异的正版音乐下载,无疑对诸多消费者有着非常大的吸引力。毕竟绝大部分的消费者在互联网上到处搜寻免费的音乐下载,不惜下载盗版音乐。如今有正版音乐下载,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SpiralFrog能否成功还很难说。SpiralFrog免费模式的成功必须依靠丰富的内容源,如今已与环球唱片公司达成合作协议,但远远不够。SpiralFrog能否吸引到众多的音乐内容商的参与,关键是看其提供的广告分成计划是否对这些唱片公司有着足够的吸引力。打动百代集团和华纳音乐等其它唱片公司成为SpiralFrog首要解决的。但这却是一个两难境地,能够吸引它们的是丰厚的广告分成,可在没有它们内容支持,换来巨大的流量之前,丰厚的广告收入又是难以实现的。这就要看SpiralFrog如何去描绘自己的美好前景打动这些唱片公司了。
同时,即使SpiralFrog能够获得成功恐怕也只会与iTunes相安无事,不会有正面交锋。iTunes模式并非简单地收费,而是已经形成iPod+iTunes的捆绑销售模式。苹果iTunes的音乐只能在iPod或装有iTune播放软件的计算机上播放。应该说今天iTunes的大行其道,与iPod的畅销也有一定的关系。iTune早于iPod产生,但是iPod客观上将iTune推向了更高的高峰。如今iPod与iTune已经两位一体,形成了一套不可分割的音乐销售体系,两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这样一来,iTunes的消费者也是十有八九是iPod的购买者,因为iPod而将其与iTunes捆绑在一起了。
而SpiralFrog虽说是免费,但是从其上下载的音乐无法通过iPod播放,如此众多的iPod用户恐怕也只有放弃这一免费的午餐。在SpiralFrog之前的诸多在线合法音乐服务商都想克隆苹果这一模式,包括微软。微软正准备推出名为Zune的音乐服务项目,这项服务既出售音乐播放器,也提供音乐下载商店服务。而SpiralFrog没有播放器或者能够击败iPod的播放器销售服务,也就无以撼动iTune在这一市场的霸主地位,难以望其背项。SpiralFrog能够吸引诸多的用户来下载,恐怕也是从非法下载市场争取过来的新用户,无法争取到既有合法音乐下载用户的“叛变”,促成市场的洗排。
因此,在数字音乐市场上,笔者更愿意看好那些从击败iPod着手进军这一市场的音乐播放器和手机厂商们,包括微软、诺基亚、索爱等等。它们目前都在互联网无线音乐战略,靠着兼容性来对抗苹果。有朝一日,在音乐播放器市场上战胜了iPod,也就是对iTunes的“釜底抽薪”。
Posted in 未分类 | 2 Comments »
Posted by 张樊 on 23rd 12月 2006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小网站采用各种方法在流量上造假,已经迫使风险投资纷纷向互联网产业逃离,更有甚者 “由于怀疑对方在流量上作弊,一家国际著名的VC(风险投资)正在搜集证据,准备告他们投资的这家公司。”有关业内人士据此接受采访对网站流量造假的看法是“现象普遍但不严重”。表面上看,这个回答存在着逻辑错误。流量造假如此普遍地在业内中小网站存在,怎么会不严重呢?原来这位人士的理由是流量尽管是投资者和广告主的关键的指标,但并不是唯一指标,投资者和广告主另有较多的手段来衡量他们投资的有效性。
对于“现象普遍但不严重”这一观点,笔者不敢苟同。中小网站在流量上造假的现象早就在我国被揭穿,而且疯狂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最为典型的是各家网站针对Alexa排名来造假。这一点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针对Alexa造假的办法比比皆是,去年Alexa就曾经大范围清洗中国造假的网站。
并不能以投资者和广告主不是以流量作为唯一指标来衡量投资的有效性就说在流量上造假不严重。连流量这一基本事实上都采取造假手段,那投资者和广告主凭什么来相信你呢?流量造假让中小网站失去了最基本的诚实信用。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流量都造假,难保在其他方面不会造假。
流量上普遍造假让中国网站失去公信力,失去了网民和风险投资商对其的信任。如今风险投资商们对中国中小网站的不信任,开始把方向转向传统产业就是这一行为换回来的报应。即使是一小撮网站在造假,但败坏了整个产业的信誉,所遭受的报应也是由整个网站来承受。
在流量上造假,是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浮躁之风的表现。众多网站不是把经营“百年老店”作为目标,而是把眼光盯到拿到风险投资或者上市圈钱上。眼光的短浅带来行为的急功近利,以造假来换取表面的“光堂”,从而得到风险投资的青睐。但在这一行为被揭穿之后,就会带来连锁反应,造假网站的被唾弃是小,整个产业会让风险投资所抛弃。如今这一状况已经发生,不知道造假的网站看到这则新闻有何感想,正在争取风险投资的互联网公司又有何感想。当风险投资拒绝我国中小网站,就有可能让诸多踏踏实实经营,富有创意的网站被埋没。
回到流量造假“现象普遍但不严重”的观点,可见是大错特错。如果支持这一观点,无疑就是在纵容网站在流量上造假。我们现在有必要放大网站流量造假给我国互联网产业造成的危害,置于关系到整个互联网生死存亡的地位上来,将造假网站拉回来,让互联网重回诚信、健康的发展轨道上来。否则,中国第二次互联网产业即将逝去,低谷来到,绝不是危言耸听。
Posted in 未分类 | No Comments »
Posted by 张樊 on 23rd 12月 2006
百度最近负面新闻真是多,竞价排名业务因“点击欺诈”遭受用户诉讼甚至是围堵北京总部的事情还没有解决,这又出了一桩“操纵搜索结果”的事件,被天极公司指责恶意将“天极下载”等关键词的搜索结果指向天空软件站,从而帮其夺取流量。可是百度完全否认自己的过错,将责任完全推给天极一方,认为是由天极网所属的“天极网下载频道”出现人工编辑错误所致。这种说法是有点可笑,如果说天极一家是人工编辑错误,百度也以同样的理由来解释对华军下载也出现的同样问题。两家下载站在同样的时间出现同样的人工编辑错误,而且指向同样的天空软件站,这样的概率实在难以想象。说到这,大家肯定都心知肚明了,责任在哪一方了。天极此时主动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国内搜索引擎健康发展有着巨大积极推动作用。
不管是竞价排名业务的“点击欺诈”,还是操纵搜索结果事件,其中都有一个相同的问题:百度对用户体验度重视的程度程度。将竞价排名的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混排,影响用户的体验度,这是百度与Google、雅虎等国外搜索引擎相比所特有的。在众多的指责声中,百度仍然坚持这种做法。以牺牲用户的体验度,获取信息的有效性来换取广告费用,一方面客观上加大了“点击欺诈”的发生数量,引来竞价客户的不满,另一方面让用户对百度搜索信息的有效性感到不满。在天极指责百度操纵搜索结果事件中,也一样可见百度将用户的搜索体验度抛之脑后,为了帮助天空软件站换取一点流量,就不惜篡改搜索结果。长此以往,这样的搜索引擎面目全非,用户得不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必将弃之而去。此次百度恶意篡改搜索结果,表面上看侵害的好象是天极等公司的利益,其实最终利益受损的是用户。
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给了搜索引擎免责的“避风港”,第二十三条中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国家法律法规从搜索引擎业的技术规律出发,搜索引擎服务商不可能对搜索链接对象尽到审查义务,给了其免责空间,将搜索引擎从繁多的诉讼中解脱出来,促进互联网搜索与内容业的发展。但是这个“避风港”并不是说搜索引擎就是自由王国,对自己的搜索结果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既然百度能够在搜索结果中过多地参杂自己的意志,一会加入竞价排名广告,一会对搜索结果进行更改,那么也就不必给其免费空间,让其对搜索结果来承担审查责任,保证搜索所链接的对象无侵权现象发生,否则就要其承担法律责任。在某种程度上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给于搜索引擎的“避风港”是对搜索引擎服务商在搜索结果上主观意志的排除的认可,以推动搜索引擎的发展来促进社会公众对知识的共享,而百度的种种所作所为违背了这种立法本意。
百度的所作所为,应该说是搜索引擎的悲哀,牺牲了用户的体验度,欺骗用户,同时也辜负了国家鼓励搜索引擎业发展所做的努力和法律的宽限。可见百度心中无用户,一切以企业经济利益为出发点,甚至不择手段,这样的企业必将被社会所唾弃。所以说,我们更希望借助天极此次维权事件推动百度在尊重用户体验度上向Google等全球搜索巨头学习,做出积极的主动,比如将竞价广告与搜索结果分开等等。
相关专题:百度恶意操纵搜索结果
Posted in 未分类 | 4 Comments »
Posted by 张樊 on 23rd 12月 2006
盛大开出800万元的高额奖金,向全社会召集有意向的个人、维权机构来为盛大打假。只要提供查有实据的线索,盛大都会给予现金奖励。而且奖励的对象除了举报的个人,还包括配合办案的机构、主动办案的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等。
盛大作为一个企业发起高额悬赏在全社会开展打击盗版自己网络游戏行为的活动,让我们看到了社会中私服、外挂的猖獗,盛大由此所招受的困扰和损失之大可见一斑。盛大给举报的个人以及一般配合办案的非政府机构发放奖金,无可厚非。但是看到盛大还要给主动办案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发奖金,不禁感到困惑。
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实行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双轨制。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有主动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义务,司法部门有对涉及知识产权民事、刑事纠纷予以裁判的义务。这对于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都是一种义务。如今还需要盛大拿出奖金来奖励主动办案的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这只能说明政府部门在打击盗版,保护版权人利益方面做得还很不够。
政府打击私服、外挂上其实已经付出了诸多努力,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在2003年年底发出《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并于2004年1月1日开展了打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的专项行动。包括以后全国以及各地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以及目前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的“反盗版百日行动”中都把明确提出了打击私服的工作任务。去年破获的湖北荆州陆小亮、陈亮团伙架设网络游戏私服案就被列为了2005年侵犯知识产权十大案件。
但政府部门在打击私服、外挂上行动并没有取得让包括盛大在内的版权人满意的成绩是有着其现实原因的。全民长期尊重知识产权意识的不强,造成私服、外挂现象普遍,而政府部门的人力物力有限,所展开的打击行动不可能出现在祖国打击的任何一个角落,而是集中力量打击私服、外挂中的重案、大案。私服、外挂现象不可能在政府的打击行动中迅速彻底消失,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针对盛大游戏的私服、外挂现象在各地还屡有发生,利益遭受损害,行政执法部门没有迅速打击的现象应该说还很正常。
但是盛大以悬赏800万来奖励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主动办案的行为却值得商榷。政府和企业在反盗版,打击私服和外挂的行动中是各司其职。企业对侵害自己知识产权的行为掌握证据后可以向行政机关举报,由行政机关来查处;也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不能不打击私服、外挂,但也不能乱做事,当然更不能谁给钱就给谁做事。盛大悬赏在一定程度上会让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受到利益的诱使,替盛大办事。这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对于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是不可能主动去立案审理一起与盛大有关“私服”、外挂纠纷的民事案件。但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后,盛大悬赏的行为会影响到人民法院从保护盛大利益出发作出判决,从而影响司法公正。退一步讲,人民法院公正办理再来领取盛大的奖赏,仍然会无法逃离公众怀疑的眼光。企业通过向司法机关悬赏来左右司法判决是现代法治社会所不允许的,我们也是绝对不允许这种现象的发生。
盛大通过悬赏来鼓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主动办案,表面上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但这种利益是眼前的。要是让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习惯于在利益的驱使下去办案,就不利于长治久安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建立,盛大网游的私服、外挂猖獗现象就不可能得到彻底改观。
Posted in 未分类 | 4 Comments »
Posted by 张樊 on 23rd 12月 2006
近来全球在线音乐销售领域异常火爆,众人都眼红苹果iTunes在这一领域内的独大,纷纷进入。随便数来就有微软、AOL、MySpace、SpiralFrog、三星、诺基亚等等全球互联网业和手机业的巨头。
其实值得关注的不仅仅是在线正版音乐销售的繁荣,更重要的是众多巨头投身其中,带来了在线音乐销售模式的革命。在这些新模式下,网民享受正版音乐,所付出的价钱更低,甚至是免费;音乐传递到网民手上的周期更短,甚至是音乐人与网民直接面对面。在诸多的在线音乐销售模式中,谁能够战胜iTunes,成为市场的王者呢?
长期以来,众家是在复制苹果iPod+iTunes的模式,包括微软的Zune。三星、诺基亚等手机厂商妄图在正版音乐销售领域有所作为,其实也是在复制苹果iPod+iTunes。它们靠的是自己在全球畅销的音乐手机来推动音乐销售,跟苹果借助iPod在音乐播放器领域的巨大市场份额带动iTunes音乐销售是一样的。这一模式成功的关键就在于,它们是否能够在播放器市场上击败iPod。音乐手机的普及,让手机在音乐播放器市场的份额越来越大。这一趋势苹果也已经注意。它即将推出iPod手机的举动是对三星、诺基亚等手机厂商图谋在在线音乐销售领域有所作为的最好反击。
SpiralFrog想通过免费策略来击败iTunes。毋庸置疑,能够免费下载到正版音乐是每个网民所愿意接受的,迎合了互联网免费的商业模式。但是SpiralFrog想用广告分成来游说内容商——唱片公司提供正版音乐,问题在于SpiralFrog是否能够拿得出让唱片公司接收的分成出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美好的蓝图目前已经让环球唱片公司尝试,如果没有太好的广告收入,也就无法让更多的唱片公司愿意投身其中。毕竟唱片公司不会把音乐销售当作慈善事业。SpiralFrog免费策略只不过换了一种让唱片公司收钱的方式。
MySpace做社区起家,现在要将音乐销售作为广告之外的另一重要收入来源。MySpace的在线音乐销售模式就是允许音乐制作人在主页上直接出售其音乐内容,而它从中分成。这样MySpace的音乐商店的内容资源是绝对有保证,300万未签约歌手能够提供足够丰富的音乐作品,同时也可能会助歌手成名。但是不知名歌手的音乐是否会被用户所接受,将会成为MySpace音乐销售模式成功的关键。
在线音乐销售模式的百花齐放,使用户在在线购买音乐时有了更多选择。但是任何一种模式要想在这一市场取得成功,就必须解决好音乐作品权利人与网民之间的利益平衡。谁做得最好,谁成功的希望就最大。当初苹果iTunes就是抓住了Napster被诉的大好时机,首推在线音乐付费销售概念,以低廉的99美分帮助网民取得正版音乐,同时又保障了唱片公司在在线音乐市场上的收益,才大获成功。如今,任何一家想要超越苹果iTunes就必须在音乐作品权利人与网民之间的利益平衡上做得比苹果iTunes更好,偏重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取得成功。
Posted in 未分类 | 1 Comment »
Posted by 张樊 on 23rd 12月 2006
据媒体报道,本周苹果即将推出电影下载服务。这是苹果iTunes在音乐下载服务上取得巨大成功之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在线信息产品的销售领域。苹果iTunes已经在音乐下载市场上拿下了80%的市场份额,在同属于影音作品的电影下载市场是否会取得成功,让苹果充满了期待。
苹果此时进入的电影下载市场,已经被众人垂涎已久,众人都纷纷杀入这一市场希望有所作为,已经呈现出“群雄逐鹿”的局面。也就是说苹果进入的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有些实力强劲的竞争对手比苹果起步更早,这是当初苹果iTunes起步时所不曾面对的。最大的竞争对手莫过于亚马逊,它刚刚宣布推出提供电视剧和电影的下载的Unbox服务,已经获得了20世纪大众与华纳兄弟等六大好莱坞片商的支持。其它的竞争对手还包括Google、AOL、MySpace和MovieLink等等,哪一个来头都不小。那些视频共享网站就数不胜数了。
当然我们不可怀疑,苹果在iPod+iTunes取得的巨大成功,对于其发展电影下载业务有着非常好的推动作用。首先,苹果可以在iTunes基础上推出电影下载,有效地利用iTunes的用户群体。换句话说,苹果并不是从头再来,只不过是在iTunes上不仅有音乐还有电影下载。而且iTunes原来的用户一般都是形成了付费消费正版数字产品习惯的人,对于付费下载正版电影也容易接受。其次,苹果iPod+iTunes模式在电影下载领域也可以复制。苹果iPod在播放器市场的优势是任何一个竞争对手所不能比拟的,iTunes的成功与之也是分不开的。苹果也可以通过开发视频ipod播放器,在视频播放器市场中取得优势,从而捆绑销售电影。
尽管电影下载与音乐下载一样都属于在线的数字影音产品销售,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着很大不同,苹果音乐下载上的成功就不一定会在电影下载上取得成功,还有诸多因素必须要考虑。
首先,价格将是正版电影下载服务的瓶颈。苹果推出的电影下载服务的价格绝对不再是音乐下载的廉价的每首99美分,让用户容易接受。尽管苹果在下载一部电影中所赚无几,但用户下载一部新上映电影可能需付费14.99美元,较老影片则需付费9.99美元。这可能让不少用户难以接受,毕竟电影不会象音乐一样会多次重复播放,用户所付出的下载费用一般都是一次观看的费用。当然苹果也考虑到这一点,其的下载服务加价并不多,因为每部新电影就要向电影制造商支付14美元的版权费用。如何降低电影下载服务的价格,是需要苹果与电影制造商共同协商,同时苹果也可以考虑多提供一些用户取得电影的方式或者改变收费的方式。在亚马逊电影下载服务中,我们注意到有一个低廉的收费就是用户可以用3.99美元来租电影。苹果也可以考虑设计以出租方式只向用户提供下载后1-2天的有效观看时间,从而只收取低廉的下载价格,来争取用户。
其次,下载速度也将会影响到电影下载市场的发展和壮大。这一点不仅仅是苹果,任何对电影下载市场有所企图的服务商都必须要考虑。尽管宽带的普及突破了数字电影下载服务的瓶颈,大大提高了下载速度,但毕竟一部电影往往高达数百M,不象音乐一样几秒钟或几分钟内就会下载完毕。在宽带网络中,还是需要进一步提高电影下载速度。这也就是为什么以传播盗版作品为主的BT、电驴等P2P软件广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不仅仅是电影免费,还有能够提供相对较快的下载速度。苹果也必须考虑开发出能够加快电影下载速度的P2P软件等。到时候,苹果提供的P2P软件传播的是正版电影,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改写P2P软件的负面形象。
Posted in 未分类 | 6 Comments »
Posted by 张樊 on 23rd 12月 2006
截至昨日,六家上市的国产手机厂商都公布了今年的中期财务报告。有5家已经实现赢利,另一家TCL也已大大减亏,在第二季度扭亏为盈。这对关心国产手机品牌成长的人士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可是伴随着另一则消息的透露,这些厂商中因为复兴策略的不同,迎接它们的将会是不同的命运。
有报道说,欧洲部分GSM专利持有厂商有可能在近期提高专利费征收比例,将目前的10%左右提升到16%。这对于那些靠出口来拉动销量上涨的国内厂商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一下子再打回原形。
专利问题从DVD行业开始,在众多行业中困扰着国内产业的发展,由于核心知识产权的缺乏,我国仅仅是一个制造大国。国内手机行业也不例外,核心专利都掌握在了欧洲GSM厂商手中,如诺基亚、爱立信、飞利浦、摩托罗拉等。今日,它们再提专利问题,就是为了打压国产手机厂商,挤占全球手机市场。不仅仅是我国国产手机厂商,未能掌握核心专利的韩国厂商也未能幸免,其中也包括了三星。这也说明任何厂商只要不掌握核心专利,在国际市场上仍然受制于人。
任何一家企业,从其营利性目的出发,总是希望自己的市场、利润最大化。诺基亚、摩托罗拉等欧美手机品牌在我国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功,占领了绝大部分市场。但是国内手机厂商的复苏,必将挤占它们的市场份额,是它们所不愿意看到的。在市场竞争之外,专利是它们限制国产手机发展最简单直接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武器。专利费用的提高,国产手机生产成本的上涨,利润下降,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也下降。
随着欧洲部分GSM专利持有厂商提高收费比例,我国国产手机因为选择的复兴策略不同,受到的影响大小也就不尽相同。
专利费用提高对那些选择以出口来突围的国产手机厂商带来的打击最大。波导、TCL就属于其中。今年上半年,波导出口手机达到313.86万台,同比增长了22.7%,出口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也从去年同期的30.50%提高到43.27%。波导有关人士就表示,其上半年扭亏为盈,其中深耕海外市场尤其值得关注。而我国国产手机厂商进军海外市场的最主要策略仍然是低价,出口的利润实际上比国内销售还要低。这样专利费用的提升,出口利润会进一步降低,这些厂商的日子就会更加艰难。
而联想、夏新、宇龙酷派等靠加大技术投入,提高盈利能力的厂商在专利费用提高的风波中影响会相对较小。技术投入,使得盈利的空间增大,厂商抗拒外来的成本提升所带来的风险也随之增大。专利费用提升对它们的影响是少不了的,但是它们有足够的利润空间来抵御这部分成本的增长,让自己的产品及价格在市场上仍然有竞争力。
在核心专利受制于人的情况,靠低价策略是没有出路的,必须要有自己的创新技术。尽管目前国产手机厂商给我们的中期报告都很好看,随着欧洲部分GSM专利持有厂商提升专利收费比例,这一个阵营恐怕又会发生分化,因为复兴策略的不同一些厂商又要重回亏损泥潭。
Posted in 未分类 | 2 Comments »
Posted by 张樊 on 23rd 12月 2006
昨日,有报道说摩托罗拉要“召回”一款名为“明”A1200的手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摩托罗拉有关人士立即就否认了媒体所误传的“召回”消息,并发表声明,摩托罗拉没有召回“明”的计划,只是提出,“如果消费者在使用“明”的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请到摩托罗拉服务中心寻求支持。”
原来这只是一场误会,媒体和消费者把摩托罗拉的一个对手机“三包”规定的重申,误认为了是“召回”。按照摩托罗拉的说法,是所有摩托罗拉“明”A1200的行货手机,持有正规销售发票,用户可向当地任何一家售后服务网点要求免费更换和安装,售后服务网点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无论如何,尽管不是“召回”,摩托罗拉的这种做法也是对国家手机“三包”规定的严格和切实的遵守,是一种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这与某些数码产品厂商在碰到大面积的质量问题,与消费者硬到底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国内手机“召回”制度的缺乏,致使消费者看到国外众多因为手机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召回”事件,但是在国内无法享受。消费者和媒体向手机厂商呼吁“召回”,但实际上没有一起。任何一家手机厂商特别是国外手机业巨头是不可能开这个先河的,毕竟没有国家强制性的“召回”制度规定,手机厂商所承担的质量责任要少得多,不会去没事找事情做。在现有国家三包规定之下,摩托罗拉拒绝“召回”,也是法律所许可的。
况且在“明”A1200手机问题上,摩托罗拉更不可能随便就“召回”。 “明”A1200手机出现的问题是“侧键出现掉漆现象”。对于“侧键掉漆”这一手机非功能性问题,首先国家并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在《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所规定的都是功能性故障,对非功能性故障“只字未提”。唯一与手机材料有关的“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也是出现在功能性故障里。其次,“侧键掉漆”这一现象的确如摩托罗拉有关人士所说,很难界定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如将手机与钥匙混放等等。在责任的划分上,消费者是很难证明“侧键掉漆”现象的出现责任是在摩托罗拉一方。从法律上、情理上,摩托罗拉完全是可以拒绝对“侧键掉漆”提供三包服务,更不用谈是“召回”了。
因此,摩托罗拉不“召回”,但向消费者提供免费的包修服务,已经是很大限度地替消费者利益考虑。摩托罗拉的态度值得鼓励,我们不能再多加指责,但是从这个事件来看,我国在手机三包规定上的不足,不仅仅是在“召回”制度的缺乏,还有就是对于手机非功能性质量问题规定的不足。这需要国家在正在修改手机三包规定进程中加以重视,予以明确规定。
Posted in 未分类 | No Comments »
Posted by 张樊 on 23rd 12月 2006
自7月份以来,中关村地区的第三极书店与中关村图书大厦展开了一场价格肉搏战,图书折扣已经低至7折。许多的传统小书店因为这场价格战客流量、营业额都急剧下降。
对此,全球最大中文网上书店——当当网日前表示,要将两个月前获得的2700万风险投资中大部分用于价格战。当当已经针对北京地区打出了“30万种图书6.9折封顶”的促销方案,这再次刷新了中国图书市场的低价记录。
当当打价格战不是第一次,而这次的意义却非同寻常。此次的价格战,来自传统书店领域,威胁到几年来当当、卓越等网上书店所培养出来的用户网上购书习惯。
价格一直是网络书店相比传统书店的优势所在,当当、卓越等书店崛起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价格的低廉。而两家传统大书店的7折折扣已经让当当等众多网络书店的价格优势荡然无存。再加上用户的购书习惯,网络书店在价格上失去优势,前景就更堪忧。所以当当打出6.9折的折扣,更是为了自保。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当当目前6.9折的优惠活动只针对北京地区的用户,也说明了是因为这场传统书店的价格战导致了北京地区用户的流失和销售额的下降。如果真是因为成本和规模的优势,当当能够做到6.9折这一折扣,那么它就完全可以放开,针对全国用户开展这一优惠活动。
由于经营成本的低廉,当当网上书店是有资本跟传统书店打这场价格战的,而且成功的希望非常大。第三极与中关村图书大厦都认为“打折给书店带来的是盈利而不是亏损”。传统书店都能够承受住7折的低价,当当因为成本的优势就有能力将这一折扣降得更低。
在原来网上书店自认是优势的图书规模、信息流等方面,传统书店大鳄们都已经缩小与网上书店的差距,甚至是超过了网上书店。诸如第三极书局占地总面积近2万平方米,拥有超过30万种图书、5万种音像,与当当所号称能够提供的图书与音像制品数量相当。而且书店内快速检索功能的强化,可以保证购书者在30秒之内查到自己想要的图书,并在5分钟内拿到书。
所以说,当当所面临的传统书店大鳄的冲击不仅仅是价格,还是全方位的。价格上的反击只是第一步,当当此时要捍卫的不再是全球最大的中文网络书店的称谓,而是网络书店行业的生死存亡。当当还需要做好内功,提高规模,拉大与传统书店经营成本上的优势,以提供更加低廉的价格;注重对用户的隐私等权益保障,提供更加安全的网上购书环境等等。
Posted in 未分类 | No Comments »